以色列税务局日前宣布降低企业股份转让所得税,如果公司创始人出售他们持有的公司股份但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则只对出售股份所得征收25%到30%的所得税。换句话说,股份收入算作资本收益而非劳动收入。
税务局称这种税收机制常用于高科技公司的并购交易。
从本质上说,这种机制决定了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出售股权所得收益的一部分将在日后兑现,因为在并购交易后他们仍然会在该公司继续工作,从而确保公司能留住如创始人等主要成员,不会影响并购交易本身的价值。
该税收新政明确表示,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机制的实施对股东的征税方式并没有任何改变。收益被认为是资本而不是劳动收入,这就意味着出售股权所得税率只有25%(主要股东可能会达到30%)而不是48到50%的边际税率(在征收超额税的条件下)。
以色列风险投资研究中心(IVC)一份报告显示,2015年的合并和收购逼近最高记录,共完成96桩并购退出交易,价值84亿美元,为十年来第三高,相较2014年(56.7亿美元)和2013年(63.5亿美元)出现显著增长。但2014年共完成99桩并购交易,高于2015年。
———–
相关阅读:
本文版权归《以色列时报》中文版所有,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修改后转载部分或全部内容,违者必究。